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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敏洪建言:教育培训机构整顿要讲方法!

2019-01-01 15:13:30 - 短书

2018年,堪称“史上最严”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席卷了所有机构。

严管之下,“非正规军”面临整改、关停。对校外培训辅导从业者而言,阵痛是暂时的,行业乱象得以净化、发展秩序得以规范才是喜人的。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集团董事长俞敏洪在界别联组会议上表示,这一年的监管治理在具体执行推进上,还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明晰标准、结合实际把握好尺度,才能让更多从业者欣然迎接政策监管、进行转型调整。

3月7日,在界别联组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俞敏洪发言。未来网记者 程婷 摄

针对培训机构在整治中遇到的困惑和困难,俞敏洪提出了自己的4个想法:

01 增加教师资格证通过比例或考试次数

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当中规定,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9月,教育部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科类教师应于2018年下半年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经过教师资格考试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其从事学科类培训工作。教育部这一文件也使得去年11月教师资格证考试突然升温,多地媒体报道,当年报名人数刷新历年报名记录。

俞敏洪表示,“当时接到文件通知时已经是9月10号,但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间是9月9号,实际上很多老师都没来得及报,所以只能延到今年(2019年)。”

对于文件带来的“紧急应考”现象,俞敏洪发现还存在不少问题:教师资格证考试有一定的通过比例,并非所有报考者都能通过,或许需要两三次考试才能通过。而一些教师甚至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去考取,这当中包括周末需要上课的教师,“考试内容全国统一,回到原籍考,这不是折腾人吗?”

俞敏洪还指出,教育部的文件也并未给出教师资格证取得的最后时间期限。他观察到,一些地方如上海教育部门会允许培训机构在一年时间内考证,一年之后未能考取就会实行相应措施。

“有些地方在教育部通知下来后,就立即开始检查,甚至到还在上课的教室里要求教师拿出资格证,老师说‘还没考呢’,对方就说‘出去’,拿证后再回来上课。”

他建议教育部,“一是开放教师资格证的考试在全国各地都能考,第二应该把通过的比例增加或者把考试次数增加,这样的话就能够满足培训机构的就业老师是接近300万人。也就是说意味着这件事情如果不做好的话,它意味着大量的老师到最后失业了。但是他们本身也许并不是不好的老师,只是没有机会时间参加教师资格证的考试。”

02 办许可证成了“折腾人”的事?

在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制度上,俞敏洪认为还存在文件规定不一致、从业者实际执行不明的问题。

他指出,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中要求,放宽经营区域范围的要求,规定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可以在报审批机关和办学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后,在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而在《意见》中指出,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意见》和法律是矛盾的,关键是地方政府遵循的是《意见》内容来进行监管。”

俞敏洪以新东方为例介绍,“新东方总共在全国有89所学校,我算了一下,按照要求要办500多个办学许可证,但这个许可证又跟备案没有什么关系。此前我们在某市拿到了一张办学许可证、在所有区县登记备案,结果这个意见下来之后,算是全部推翻重来。有一个城市更加有意思,要求‘一个教学点必须要办学许可证’。在一个城市如果有20个或者50个教学点的话,要办50张办学许可证,50张营业执照,因为一张营业执照只能对一张办学许可证。这纯粹是折腾人!”

03 班课周期与预付费收取跨度有冲突

对于机构预付款收费问题,俞敏洪素来有较多关注。

俞敏洪表示,自己对教育部严格限制预付款超收的政策规定十分支持。但是他也发现,《意见》中“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给培训机构带来了新的问题。

“学生上一期班课一般是从1月份上到5月份、9月份上到次年1月初,差不多四个半月时间。按照《意见》的规定,这四个半月的收费只能分成两次收取。还有地方教育部门规定,开班开学前才能收取,提早四、五个月收费,哪怕也只收三个月的学费,也算违规。一些家长也感到不便,可能还会忘了(三个月后还要再交一次费)。”

04 对培训机构的整顿也要讲究方法

早上教育系统来查,中午消防系统来查,下午工商局的人来查,紧接着社保机构的来查,几乎没有安静的时候。说得重一点,培训机构被整得有点‘民不聊生’。我认为很多培训机构要整顿,但我也认为有些整顿做得特别过分。”在多部门联合整治培训机构治理过程中,俞敏洪感到有些实际执行还考虑不周全。

俞敏洪举例,“现在出台了一个规定‘14周岁及以下的培训场所所在楼层不得超过3层’,不知道这个规定的依据是什么?现在城市地皮紧张,一些公立小学楼层已经到了四楼甚至七楼。对于培训机构来说,因为三楼以下主要都是商铺,价格高于四楼、五楼一倍。培训机构因为这个被关掉教学点,只能临时去租新的楼,这个房租价格翻倍带来学费提高,最后又转嫁到家长的头上。”

未来网记者注意到,杭州、宁波、湖北衢州等地都对培训机构楼层作出规定。

去年,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起草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贯彻国办发〔2018〕80号文件精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当中规定,招生对象为14周岁及以下的,其新建、改建、扩建的培训场所所在楼层不得超过3层。宁波市教育局规定,青少年培训的民办机构不得高于5楼,14岁以下的不高于3楼。

俞敏洪质疑,对楼层的安全条件进行严格规范是好的,但政策的依据是否经过充分调查。

会上,俞敏洪不止一次提到,民办教育培训行业也是一个产业,对国家教育、经济都起到重大作用。他表示自己支持对培训机构的整顿,但“整顿也要讲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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